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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责
发布者:佚名发布时间:2024-03-11 14:44

 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依法履行对全市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网络建设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管理全市交警系统的装备和经费。副处级建制。下设政治处等17个机构,正科级建制。

    (1)政治处:负责、指导交警支队及各县公安交警思想政治、宣传报道、教育训练等工作。

    (2)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机关通信联络;收集、反馈交通信息;负责交警支队的行政管理工作。

    (3)装备财务科: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装备、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4)法制科: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交警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办理属于市局交警支队承办的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和行政案件的诉讼;办理属于市局交警支队承办的行政复议、责任重新认定、伤残认定等案件。

    (5)宣传科:组织开展全市交警部门普法教育及全市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6)交通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秩序的管理和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工作。

    (7)事故处理科:负责全市交通事故处理的监督、指导,埇桥区范围内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责任认定工作。

    (8)科技科:负责全市交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工作。

    (9)车辆管理所:负责全市车辆牌、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驾驶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 10)机动车检测所:负责对全市机动车辆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市区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

    ( 11)一大队(城区大队):负责对建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和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下设秘书室、7个路面中队、1个事故中队。中队主要负责入高配为副科级。

    (12)二大队(市南大队):负责对汴河以南国道及乡村道路、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下设秘书室、3个路面中队、1个事故中队。中队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

    (13)三大队(市北大队):负责对汴河以北国道及乡村道路、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下设秘书室、3个路面中队、1个事故中队。中队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

    (14)四大队(道路巡逻大队):执行重大交通执勤务任务和道路巡逻任务。

    (15)五大队(设施大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交通设施工作,承担建城区范围内交通设施的建设、更换、维修和管理工作。

    (16)高速公路一大队(同时挂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宿州市一大队牌子):负责对宿州境内连霍\合徐高速公路进行管理,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和沿线的社会治安。下设秘书室、5个路面中队、1个事故中队。中队主要负责入高配为.副科级。

    (17)高速公路二大队(同时挂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宿州市二大队牌子):负责对宿州境内泗许高速公路进行管理,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沿线的社会治安。

附件:2016年预算公开表参考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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